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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习、会议纪律制度

来源: 发布时间:2014-12-16 18:41:11 浏览次数: 【字体:

 

        为适应新形势的需要,进一步改进学风、会风,提高学习效率和会议质量,制定本纪律制度。
一、本制度所指学习和会议主要包括:局务会议(包括局长办公会议和业务工作例会)、局党委会议、专题会议、机关全体工作人员会议、周例会和局党委组织的各种集中学习等。
二、学习、会议采取签到制度,非特殊情况不准请假,如需请假需在会前经局长或党委书记批准;无故迟到、早退者每次罚款20元,超过半小时者每次罚款50元,对无故不参加学习的,除罚款50元外按旷工处理。
三、学习、会议期间通讯工具要保持关闭或开振动,禁止在学习、会议期间接听电话,如遇特殊情况需向局长或党委书记说明情况后方可接听,发现违规现象每次罚款50元。
四、学习、会议期间严禁吸烟,违规一次罚款50元。
五、罚款由办公室开具罚款通知单,经纪委书记签字后交由财务科在工资中扣除并保管。
六、本纪律制度从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。
 
      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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